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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空岗补充引进公告(501人)

2024-08-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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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企业引进人才享受单位薪酬待遇)。同时,符合“青梅计划”等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含现有梅州户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并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相关条件),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落户奖励,每人只享受一次。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

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4000元/月,企业人才5500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中央、省属驻梅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市财政给予10万元薪酬补助(分5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2000元/月,企业人才3500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技师或其他特殊人才:

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1000元/月,企业人才2500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安置。我市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在我市企业工作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五)子女入学。新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分层次统筹优先安排学位保障就读,需从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可享受转学优待服务。

以上补贴(奖励)均为税前。

五、引进方式、程序

(一)事业单位。

1.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mzsrcyj@163.com,文件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原岗位序号”。

报名材料:《梅州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交记录。

《梅州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中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目前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或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满1年的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备注”栏写明“本人属目前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或本人属与梅州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满1年的人员),自愿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更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为确保公平公正,凡与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由市委人才办联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委人才办将初审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3.资格复审。面试或业务考核前,对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收到反馈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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