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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323225,联系人:欧阳老师、颜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889761,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
1.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pdf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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