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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核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二)资格审核的对象和时间、地点
1、资格审核对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参加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提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2、资格审核时间安排:我区资格审核安排在2018年10月10日进行(时间为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各主管部门须在资格审核前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拟面试考生。个别考生因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3、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湘桥区委宣传部:潮州市新洋路北段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九楼907室,联系电话:2209254
湘桥区财政局:潮州市湘桥区南较路南园里15号,联系电话:2389923
湘桥区审计局:潮州市新洋路北段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十一楼,联系电话:2209897
湘桥区建设局:潮州市新洋路北段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东侧二楼,联系电话:2208308
湘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潮州市新洋路北段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2100250
(三)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的内容。
根据《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重点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报考岗位、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
2、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在“审查人员”栏签名,以示负责。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还须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中的“考生签名”栏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资格条件不相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4)符合资格审核考生须按各审核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
3、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5、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审核后审核部门退回原件。
附件:2018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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