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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箱)通知。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sydw/xmjszx/index.html)公布。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sydw/xmjszx/index.html)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sydw/xmjszx/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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