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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文明网站网页(http://gdcz.wenming.cn/)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市委宣传部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潮州文明网站网页(http://gdcz.wenming.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委宣传部可以在7个工作日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潮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281303(人事专用)
监督投诉电话:0768-2281403
附件:
1.2023年潮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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