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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奔向海陆丰”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76人)

2023-03-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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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普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1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附件3)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资格审核的具体事项于笔试前另行通知。

(六)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服务年限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日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考试。

(七)本次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九)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10日)。

(十)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东汕尾人才网”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3383663(汕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奔向海陆丰”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xls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pdf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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