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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和医疗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综合知识与基本能力。
2)医疗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岗位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2.笔试时间。笔试统一安排在2023年3月26日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按照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合格线确定,于2023年4月17日10:00后在南山区政府在线发布。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4月17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考生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考生都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和资格审核递补人选名单在南山区政府在线发布。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南山区政府在线发布。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资格审核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备案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3.面试组织。面试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名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类别为医疗类的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南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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