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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学校和招聘现场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具体将以最新防疫政策为准。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告。
(六)体检
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我校另行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由人事处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因怀孕等法定情形不能按时体检的,由人事处视情况而定另行安排体检。
(七)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rsj.hrssgz.gov.cn/rczp/)事业单位招聘栏及广州航海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zmtu.edu.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接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的通知后应在30日内向学校提交入职所需材料。
(10)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五)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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