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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
①《潮州市潮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请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②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电子版;
③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应聘者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原件);
③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择优确定为考核对象。确定考核对象前,报名情况报送区人社局备案。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岗位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2、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应聘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才储备中心汇总,上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oan.gov.cn/)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使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使用单位需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额的,经区人社局同意,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择优递补。递补期限截至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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