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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韶关乐昌市镇(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人)

2022-12-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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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3)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面向乐昌户籍或生源”岗位,应为乐昌市生源,或者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为乐昌市户籍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配偶为乐昌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父母为乐昌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9年至202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1.笔试

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密切留意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chang.gov.cn/)。

成绩。采用百分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对象。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或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是否通过审核,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向考生反馈。

(3)面试组织。由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4)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不能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照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53318。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按有关规定在同一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间交流。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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