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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考生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贯穿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各环节,考生都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配合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附件4)。
(二)根据广东省和清远市的疫情防控形式变化以及最新有关政策要求,招聘组织单位可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此公告由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68521。
监督电话:0763-3360698。
附件:
1.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4.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doc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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