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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教育研究院东部分院招聘事业编制博士公告(2人)

2022-04-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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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教育研究院东部分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2名博士,主要从事教育政策、课程与教学论、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教育统计与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博士学位(含海外院校毕业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9日9:00至2022年5月30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广州市教育研究院东部分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应届博士生提供学生证)、个人简历、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3070268352@qq.com邮箱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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