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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人)

2021-06-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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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决定面向韶关市(含各县市区)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是韶关市水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防洪排涝及河道堤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改造计划,以及河道堤防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加固改造;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及其护堤地、沿线重点穿堤建筑物及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堤防、泵站等安全监测及防汛抢险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选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所聘工资待遇;符合紧缺人才条件的可按有关条件为其申报该享受的待遇。

三、公开选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聘对象为韶关市(含各县市区)公益一类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处理完毕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处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查询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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