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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参加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提供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如来清远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请立刻和招聘单位联系,并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380、3939852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2021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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