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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揭阳市企事业单位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405人)

2021-04-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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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282个岗位用于专项招聘405名博(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可通过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rsj)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企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享受所属企业单位薪酬福利待遇,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具有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经审核认定可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骨干人才奖、配偶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安居保障、公共服务保障等相关资助及配套服务保障。被聘人员同时符合省、县人才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2.揭阳市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7日9:00至2021年5月2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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