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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人)

2021-04-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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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和潮州市医疗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ylbz/zgzn/zyzz/index.html)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潮人社函〔2020〕43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和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

1.2021年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潮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简介.doc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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