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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2人)

2021-04-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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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1.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考生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九、有关说明

(一)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此公告由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79981。

监督电话:0763-3686186。

附件:

1.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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