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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资格审核通知

2021-03-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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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和《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11月24日发布)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持有省级有关主管部门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4日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报考人员。

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不予加分。

二、审核方式及时间

笔试加分资格审核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符合笔试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9:00至27日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将资格审核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到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加分+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swrsjsyk@163.com)。

三、线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扫描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

以上资料须按PDF格式编辑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准确理解把握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及其他事项,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笔试加分进行资格审核;

2.逾期未申请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加分。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加分资格审核申请或考生提供证件不齐全等原因影响加分资格审核,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考生提交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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