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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zhuhai.gov.cn/smzj/gkmlpt/index#6269)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殡葬服务中心0756-8280308,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31180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参加笔试、面试时现场提交;报考者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前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请及时了解珠海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需隔离的请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隔离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安排好到达时间和预留好隔离时间。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
附件4: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doc
珠海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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