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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复审,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双面打印)、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4.面试前,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资格不符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审核完毕,审核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能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生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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