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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茂名市茂南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9人)

2020-12-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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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4.报名时2019、2020届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0年12月26日前取得;2021届毕业生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5.本次招聘对象是应往届毕业生(本次招聘的应届生是指2021年毕业应届生及2019、2020年毕业符合择业期政策的人员)。

五、面试办法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历、在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获奖情况等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留意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广州市南方精典大厦(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

(二)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形式、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知识等进行考核。

六、录取办法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各相关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

(一)各职位按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分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同一层次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二)报考镇街财政结算中心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遇不同意签约者,则按成绩排名顺延递补,过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享受茂南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符合《茂名市茂南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规定》优惠政策的,享受安家补贴、每月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报名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报名点,在进入报名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点。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将及时在茂南区政府网网站发布公告。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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