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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远市警务综合保障中心招聘公告(6人)

2020-11-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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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 1月8日上午 8:30—11:00 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复审,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双面打印)等材料。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生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清远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清远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有关说明

(一)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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