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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面试结束后第二天。
地点: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要求完成笔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须持电子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根据线上面谈、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依次递补。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按规定配合招考单位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
(六)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七)招考查询网址: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八)联系电话。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18998922954,招聘条件问题咨询电话:0755—2522812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20:00。
(九)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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