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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人)

2020-07-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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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1.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报考“面试+试教”岗位的,符合资格审核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试教,面试、试教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面试+试教”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综合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四)成绩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报考“面试+试教”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试教成绩×60%;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报考“面试+试教”的,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按照专业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成绩仍然相同,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职位组中各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岗位,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7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8,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十一、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应聘人员需按规定在2021年12月31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 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2257368),新丰县教育局(0751-2256005)。

附件1:新丰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新丰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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