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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远市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招聘公告(1人)

2020-05-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视疫情而定,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送原始材料至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08室。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的原始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视疫情而定,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而定,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在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要求”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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