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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公告

2021-04-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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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本次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考生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

1.报考非警察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2.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和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以下简称“警察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6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二)递补规则。

如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三)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

考生对照本公告以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备齐资格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上传相关审核材料,上传材料需清晰、准确。

(四)时间要求。

1.非警察职位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2日17:00前。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4月15日17:00前。递补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2.警察职位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1日17:00前。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4月14日17:00前。递补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五)材料要求。

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其他人员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即没有专业代码)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职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2021年2月1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材料。

5.《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2《职位表》、附件4《报考指南》中要求报考者为“非在职”毕业生的,须提供个人承诺声明,承诺内容应包含本人入学方式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学习方式为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符合“非在职”的有关要求。

6.除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人员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需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4《报考指南》第一条有关内容,提供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证明、服务基层项目有关证明等材料。

7.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报考警察职位排名在面试比例外的考生需要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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