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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领取准考证。经现场确认审核合格,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2.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布。
2.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梅州市教育局划定,并在总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选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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