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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141人)

2023-04-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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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补充我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完善师资配置,经研究决定,我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41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金湾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香港、澳门,南连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湾机场、高栏港坐落区内。金湾坚持“工业立区”,是珠海的主要工业聚集区之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量近三年来在全市排名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全市生物医药、高端打印设备、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主阵地,持续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十四五”期间,金湾将加快建设珠海市产业中心、交通中心、城市新中心,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海陆空核心交通枢纽和经济特区活力品质幸福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141名编制内教师,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总计141人。招聘范围及对象分为A、B两类岗位,具体为:

A类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B类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1.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 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执行(附件2)。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已列入《岗位表》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虽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没有列入《岗位表》的,不得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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