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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51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11人。其中,产业精英岗位7人、其它岗位4人(包含教师岗2人、软件开发与数据管理岗1人、心理健康教育岗1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3年3月30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产业精英岗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截止报名首日前三年(2020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须为大中型企业全职在岗人员,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工作。
(四)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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