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广东教师备考QQ群:637425498|微信公众号:广东展鸿教育|
为扎实开展人才招引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人才新高地,为汕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市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奔向海陆丰”事业单位(教育类急需紧缺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4.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汕尾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或各县(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
1.本次招聘引进人才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的方式。
①2023年春季在汉部属高校研究生、本科生双选会-汕尾引才专区
时间:2023年3月4日9:00-14:00;
地点:武汉理工大学校区体育场。
②东北大学专场宣讲推介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7日09:00-12:00;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