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当前位置:

2021年河源和平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60人)

2021-07-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广东教师备考QQ群:637425498微信公众号:广东展鸿教育|

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1.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出题。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3)。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证书原件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8.我县临聘教师加分政策:

截至2021年7月1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4)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合格者,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0.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分(连续教龄)。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和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材料提交时间以信息通知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以笔试的客观题成绩高分者确定进入体检。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结果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本次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县城学校及各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乡镇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