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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组织面试。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意向。面试或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及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五)考察聘用。拟聘人选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汕尾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列编手续。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适时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引进均要求全日制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
5.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在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1年7月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0660-3390663,0660-3390698
1.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汕尾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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