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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⑥个人片段教学录像(针对自己所报学科选定一个教学内容,提交一个5分钟左右的片段教学录像)
⑦其它材料(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名单。确定入围名单后通过微信群发布,请各考生留意。
(三)考核
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按照“试讲+问答”两轮进行,时间定于6月20日-21日。“试讲”和“问答”两个环节分数分别占60%和40%。“试讲”指的是由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考生进行片段教学(才艺展示)的考核,侧重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授课水平等,片段教学流程为提前30分钟备课,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其中体育、美术和科学增加才艺展示实操环节,时间根据学科不同另设)。考生现场抽题备课并根据抽签顺序参加片段教学(才艺展示)。在“考核”环节,体育、音乐与美术学科的片段教学、才艺展示两项分数占比分别为40%和60%。
考核结束后,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遴选。
(四)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①报考信息表、登记表(见附件2、3)
②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一学历中师、大专的,需提供中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⑥其它材料(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石排镇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审批,可进行递补,也可以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并由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至辖区内公办小学任教。
四、薪金待遇及合同期
受聘人员年薪12万元(含五险一金),担任班主任的另外发放班主任津贴(小学班主任800元/月)。首聘期为一年,所有受聘人员设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将解除聘用合同。一年合同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续聘,特别优秀的可聘为特聘教师,待遇提高至15万以上。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核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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