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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约12000人,教职工约500人。座落在省职教城的清远新校区依山傍水、环境幽雅,以“特色校园、文化校园、智慧校园、山水校园”为建设理念,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59名校编专任教师(非省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校编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岗位年龄条件均为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若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即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正高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即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经录用的,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校编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试用期、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按照校编人员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评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学院多个岗位(含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和其他校编人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发至邮箱:gdcvizp@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岗位代码-部门-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如“应聘MY01X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研究生-法学理论-讲师”。附件中所有文件均以“应聘岗位代码-部门-姓名”开头。
提交材料不齐或电子邮件大小超过3MB,或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等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报名(注: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岗位要求的职称等资料(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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