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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湛江市坡头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19人)

2019-12-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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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增强社会求助服务有效供给,按照省文件《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8〕17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附件2)

本次招聘共19名(非编制)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采用“统一配备、统一管理,安排在镇(街)使用”的模式,由区民政局统一招录,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到各镇(街)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安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即198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处理能力。

(五)2019年11月在册的坡头区低保户或精准扶贫户家庭子女同等条件下可凭低保证等材料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面试成绩可加3分,报名截止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测试),体检,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共三天)

2.报名地点:坡头区民政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67号民政局三楼305室)。

3.联系人:张雄群        联系电话:0759-3958520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计算机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如实填写《坡头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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