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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18-11-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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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为适应榕城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经榕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招考确定聘用后安排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相应岗位开展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岗位要求的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者社会人员,揭阳市区户籍,岗位A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岗位B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3年11月5日至2000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户籍、学历、年龄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到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信息采集表》要求,在“相片粘贴处”粘贴本人大1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相片4张。报名当天,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四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包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摩托车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并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盖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

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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