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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考官面试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决定。
五、聘用及有关待遇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按照《河源江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东新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面试过程中,说情打招呼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考试各个环节,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本次招聘事项、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将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62-3133689。
(五)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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