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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港引航站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1人)

2024-05-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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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二)体检结果告知方式

体检结果将于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完成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组织单位在接到体检结果后的15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具体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要求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并递补考察。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港引航站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异议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市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咨询及投诉方式

(一)报名咨询

联系部门:深圳港引航站;

联系电话:0755-83797483。

(二)投诉及监督

监督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5-83153866;

联系地址:市交通运输局1808室,邮编:518000。

十一、其他事项

(一)坚持诚信报考原则。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职位表,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最高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本次公开选聘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选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选聘过程中违反公开选聘规定及公开选聘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及有关事项将适时通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深圳港引航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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