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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编外人员同区纪委签订劳动合同,由区纪委统筹管理,工资、党组织关系等由区纪委统一管理。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注意事项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52-2386547(区纪委监委);
0752-7809306(区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752-2386553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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