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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编外人员同区纪委签订劳动合同,由区纪委统筹管理,工资、党组织关系等由区纪委统一管理。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五、注意事项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52-2386547(区纪委监委);
0752-7809306(区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752-2386553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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