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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在党团组织开具的党员或团员证明材料(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需提供)。
(5)英语或其他专业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应聘岗位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
(6)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初选
学校将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综合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能力,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三)笔试
笔试内容:管理岗位参加科目一中英文能力测试(中文为公文写作,分值占60%;英文为客观选择题,分值占40%)和科目二行政能力测试2个科目笔试,技术岗位参加科技英语及实验室安全常识测试(科技英语部分和安全常识测试部分分值各占50%)1个科目笔试。各科满分为100分,管理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科目1×40%+科目2×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有关笔试的具体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资格审查
对各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学院工作能力测评人选。
(五)用人单位工作能力测评
工作能力测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类型采取考察面试、试岗、技术实操等形式。工作能力测评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工作能力测评成绩由用人单位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按笔试成绩1:5(合格线及以上)进行工作能力测评;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按笔试成绩1:3(合格线及以上)进行工作能力测评。笔试合格线及以上人数不足上述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该岗位工作能力测评。有关工作能力测评的具体安排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六)学校面试
用人单位推荐各岗位工作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参加学校统一面试。学校对进入面试的人选将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学校最终按照面试成绩顺序进行考察录用。
(七)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理;学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八)审核批准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hr.szu.edu.cn)上公示5 天。
(十)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将由深圳大学办理入职手续。本次录用的人员到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应届毕业生到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薪酬待遇依据深圳大学聘任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应聘。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过程涉及个人差旅及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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