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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因孕期延迟考察的应聘者,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则不再进行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发布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2年。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优秀基层服务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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