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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比例不设限制。达不到1:2比例的,缺额的面试人员在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工人员储备库中遴选产生。
(六)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2021年中共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职位数和笔试人数)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panyu.gov.cn/zwgk/rsgk/zkxx/)公布。
(三)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纳入编外人员储备数据库,日后用工单位可以结合岗位需求在数据库中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人员回避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公布。
(二)租赁岗位合同工: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被录用人员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和用人单位管理,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七、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规定的待遇。
八、相关说明
(一)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的线下工作(现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视疫情而定;在进行前,需考生配合提供防疫相关证明或配合进行相关检测。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将在以下两个网站进行公告通知。
番禺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panyu.gov.cn)
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三)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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