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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4.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法学或法律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法律职业经历的优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书记员年总经费约12万元,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截止至当日16:00)
(二)报名资料
1.《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可编辑Word格式文件及含本人签名的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各一份;
2.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
6.报考者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若有法律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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