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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岗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秘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9日,报名时间截至5月9日下午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sthjrs@szgm.gov.cn。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编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4.报名咨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0755-88211045,林先生、刘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资格初审
1.我局遴选委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具体考试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2.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1.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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