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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派驻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一)招聘岗位: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招聘人数:8名
(三)管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
(四)工资待遇: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汕府【2016】137号)和区相关文件精神,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专职人民调解员不足的问题,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拨给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获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由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委托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澄海区司法局属下基层司法所(隆都镇、莲上镇、溪南镇、东里镇、莲华镇、莲下镇)工作,合同聘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薪酬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四险、医疗保险和绩效工资)。
二、招聘条件
(一)劳务派遣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45周岁以下;
4.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5.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和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外);
6.具有澄海区户籍或澄海区常住人口;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况。
三、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 )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小姐/0754-86320711 18923988379。
(四)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员: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的1:2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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