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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考官由用人部门3人(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在编人员)、组织办干部1人和纪检监察室干部1人组成,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时可按实际人数确认)。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七、体检、政审和聘用
(一)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江高镇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按时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经镇党委同意,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未收到影响聘用的异议,则通知拟聘人员到岗上班。
(四)未经江高镇政府同意,被聘用人员在接到到岗通知后不按时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补录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若上述岗位在一年内出现空缺,用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按规定补录。
江高镇组织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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