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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肇庆市怀集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0人)

2018-05-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县政府批复同意,怀集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怀集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40人。其中,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岗位3个,镇(乡)社会救助工作岗位37个,实行定岗招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接受报名人数如下:

岗位编号

单位名称

招收岗位人数

A0

怀集县民政局

3

A1

怀城镇

3

A2

闸岗镇

1

A3

坳仔镇

2

A4

凤岗镇

2

A5

汶朗镇

1

A6

甘洒镇

2

A7

洽水镇

2

A8

梁村镇

2

A9

岗坪镇

1

A10

大岗镇

2

A11

冷坑镇

4

A12

马宁镇

2

A13

蓝钟镇

1

A14

永固镇

2

A15

诗洞镇

2

A16

桥头镇

3

A17

中洲镇

2

A18

下帅乡

1

A19

连麦镇

2

合计

40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民政事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适应下乡工作需要,服从工作调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期间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

6.具有怀集县户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怀集县县城解放中路64号县民政局机关大院一楼报名处。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表请自行网上打印。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758-5523321;0758-5526087。

(二)报名时间:公历2018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17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

(三)提供材料:

1.《怀集县公开招聘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免冠大一寸红底彩色近照3张。

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考试

(一)计算机操作考试。报名人员全部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此项成绩占综合分值6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将进行公示。

(二)面试。依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此项成绩占综合分值40%。若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的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或末位分数相同的,则按报考该岗位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无法从报考岗位计算机考试合格人员中聘足职数,缺额部分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补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总成绩上加2分。总成绩将进行公示。

五、体检、聘用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职数,在总成绩达到招聘分数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实操分从高到低确定),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因身体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规定体检项目或自动放弃参加体检而出现缺额的,则从报考该岗位综合分达到招聘分数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聘用。体检合格后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各定向岗位。自动放弃聘用的,可在相同岗位报考对象中达到招聘分数的考生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岗位经递补仍有空缺的,由本次考试达到招聘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择岗补足。

六、有关事项

(一)有关公布事项。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分别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怀集县民政局及各镇(乡)人民政府公开栏公布。

(二)聘用人员职责。协助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优抚对象服务等各项民政工作,重点是承担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低收入申请家庭入户核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管理、定期入户复核等具体事务。

(三)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用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模式,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在镇(乡)工作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同时接受镇(乡)人民政府管理。

(四)聘用人员待遇。受聘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统筹安排,按每人每年叁万柒仟叁佰壹拾元(¥37,310.00)标准执行(包含社会保险)。


附件:怀集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怀集县民政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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