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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30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年龄、学历等要求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9年8月19日至2002年8月19日期间出生),限新丰县户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5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现场初步对身高测量和视力测试(具体以体检为准)。
(二)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7-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8月19日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一楼应急指挥中心(新丰县黄陂路18号院内)。
(四)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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