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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现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名(此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30日--4月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25。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并根据具体岗位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应聘要求身体条件的A2岗位,报名时体测;是否符合聘用条件,以进入体检程序检测结果为准。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2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者,其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通过报名后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四楼411室(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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